6月15日上午,市政协召开“推进法治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专题协商会。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陈重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主席王伟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梁雪冬、市委常委兼秘书长陆燕乃、新区总规划师郑学军、市政协副主席杨妙君参加会议。
2025年5月,我市部署开展法治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以下简称“法护大宗”工作)专项行动,由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22个市直部门共同推进。为全面了解“法护大宗”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短板,提出推进建议,市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以深入调研寻方问计,为“国字号”枢纽建设集智聚力。
协商会现场,8位来自法律界、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委员专家们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中可能面临的堵点与挑战。从标准化计量赋能到纾解电子仓单法律困境,从构建争议化解机制到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每一个议题都紧扣舟山打造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的法治目标与关键环节。
王凌云:市政协委员、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副庭长
关于船燃加注实施标准化计量
赋能大宗枢纽能级提升的建议
一、压实主体监管责任,规范行业准入规则。出台保税供油行业监管细则,厘清供油企业油品计量主体责任。修订租船合同范本中有关计量损耗、缺量赔付向驳船转嫁的不合理条款。将计量履约合规情况纳入供油资质年审、保税油经营配额核定考核。完善驳船白名单准入制度,破除区域壁垒,围绕安全资质、信用等级、计量设备设定准入门槛,引入优质运力,激活市场活力。
二、健全租赁市场管控体系,优化行业竞争生态。建立驳船租赁价格常态化发布机制,结合船型、运力、人力、港口运维等成本数据测算租金合理基准价,划定招投标价格底线。强化驳船动态监管,对篡改计量数据、违规作业的船舶从严处置。整治内外串联、盗卖保税油等走私违法行为,筑牢行业合规经营底线。
三、深化计量机制改革,打通跨域数据互通。修订保税燃油标准化交易合同,确定流量计优先结算规则。借鉴新加坡、鹿特丹等地经验做法,依托自贸区改革权限,择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文,明确经官方检定的流量计数据具备贸易结算、行业监管、商事仲裁的唯一法定效力,提升标准化计量权威。打通各职能部门数据接口,实现计量数据、作业数据、信用数据共享共用。
王贵斌:市政协委员、浙江国际海运学院现代港口贸易学院院长
关于纾解大宗商品电子仓单融资困境的建议
一、落地区块链+登记制度,构建可信标准化仓单体系。依托现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升级打造统一的电子仓单交易综合平台,将仓单开立、入库质检、权属变更、质押解押、转让注销等全流程数据上链存证。整合生产、购销、物流、质检、税务、海关等核心数据,依托区块链不可篡改、全程溯源的特性,实现业务操作全程留痕、可查可溯,打破各市场主体数据孤岛,实现货流、单证流、资金流、票据流“四流合一”。严格执行仓单唯一编码制度,实现纸质与电子仓单一一对应,统一官方查询渠道,所有仓单均需在国家级仓单登记、动产融资公示系统完成登记,保障仓单权属清晰、公开可查。
二、普及智能物联监管,实现货物全天候全流程管控。建立仓储服务商准入标准和分级评级体系,实施动态白名单和差异化合作管理。全面推进智慧仓储改造,全域部署智能门禁、AI监控、智能地磅等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货物入库、移位、出库、盘点等数据,实现货物、仓单、台账精准绑定,同步实现仓储作业数据上链存证,筑牢货物全流程管控防线。
三、搭建AI智能风控体系,提升风险精准处置能力。搭建AI动态估值模型,整合期货、现货、区域价差、货品品级等多源数据,实现质押货值全天候实时更新,依据价格波动率动态调整质押率,有效防范货值缩水风险。建立分级智能预警机制,精准识别货值下跌、质押失衡、货物异动等风险并自动预警,系统自动测算补仓额度、推送风险通知。对逾期未补仓、风险持续恶化的标的,自动启动货权冻结、强制处置流程,实现风险早预警、早处置、早止损。
郑燕敏:市政协委员、浙江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董事长
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体系的建议
一、在研发推广方面予以支持。当前,省内其他地区也在探索编制价格指数。省委金融办、省证监局印发的《打造大宗商品期现一体化场外市场2026年工作要点》提出“打造大宗商品杭州价格(通过‘期现结合+金融科技’模式创新,利用金融机构和资源聚集优势,增强杭州在大宗商品领域的定价影响力、资源配置力与供应链控制力,形成螺纹钢价格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价格)”。为提升“舟山价格”市场竞争力,建议舟山市协调市内成品油贸易、仓储等方面数据资源,引导成品油企业提供成交价格,为编制指数提供参考;建议对指数研发过程中涉及的对外合作,给予专业指导和支持。
二、在制度试点方面予以支持。线上交易是价格指数形成的重要来源,但是现行财税管理等相关制度,均基于传统线下贸易模式设计。交易平台统一结算将导致资金流与合同流、货物流、发票流虽在业务实质上完全匹配,但账面流转形式上无法实现一一对应,为企业正常交易活动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建议舟山市争取政策,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真实贸易认定规则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夯实指数研发根基。
三、在保障机制方面予以支持。价格指数体系建设投入高、周期长,短期难以直接获得收益。建议舟山市针对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出台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予以扶持,推动交易中心更加专注于落实好重大战略任务要求。
高培芳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功承瀛泰(舟山)律师事务所主任
关于加强大宗商品相关企业
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一、强化前端风险预防。应出台相关制度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常态化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意识;建立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发布等前端服务。
二、完善中端精准服务。建立出海企业服务清单,收集企业需求,落实知识产权服务专员对接指导机制,把知识产权服务嵌入到“出海全周期”中,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指导。
三、提升后端维权保障。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持续高效运行,积极依托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省级平台资源,全面增强维权援助的支撑能力,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加强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培养,打造专业化、高水平的维权服务队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法院的协调联动,促进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戴琪达 市政协委员、市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舟山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关于整治进口航道安全隐患
助力一流强港建设的建议
一、厘清三区管控,科学优化通航布局。精准划定航道禁航区、过渡管控区、渔业专属作业区,明晰边界标识,实现商渔船各行其道。优化深水航路规划,完善航道航标、雷达监控、电子围栏设施,从严管控开渔旺季、雾天夜间等高风险时段,严控渔船进入主航道作业、抛锚、滞留。
二、深化部门联勤,健全商渔协同共治。建立海事、渔政、港航、属地乡镇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打破信息壁垒、统一执法标准。开展常态化海上巡航、无人机空中巡查,严厉查处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航道违规拖网、不值守高频频道等违法行为,实行违章渔船黑名单与渔业补贴、年检挂钩联合惩戒。全面清理航道遗留渔网、养殖桩体等静态碍航障碍物。
三、科技智慧赋能,全域动态风险预警。升级港口智慧通航监测体系,构建岸基雷达、AIS全域感知、视频智能识别一体化监控网络。免费推动小型渔船配齐导航通信设备,强制全程开机在线。依托大数据精准研判渔船密集航线、高频违规点位,提前预警、主动避让、快速处置隐患。
四、压实闭环管理,筑牢强港安全底线。将航道渔船碍航治理纳入港口安全与地方绩效考核,健全应急联动、会商研判、事故快处机制。强化商渔船应急避让、联合搜救演练,全力防范碰撞险情事故,持续净化港口主航道通航环境,全面提升世界级港口通航安全能级与综合竞争力。
五、兼顾民生发展,完善利益平衡保障。设立商渔共治专项保障资金,由政府为主筹资,港口航运企业适当助资,用于渔民渔具升级、转产转业扶持、合规作业补贴。引导近海渔业向深远海养殖、休闲渔业转型,疏解传统近岸捕捞压力。常态化开展商渔安全普法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强化船东船长安全主体责任,共建安全有序海上通航秩序。
刘勇平 市政协常委、民革市委会副主委、浙江乾勇律师事务所主任
关于构建四位一体解纷机制
护航大宗商品海事商事争议化解的建议
一、在“防”的方面,筑牢风险预防第一道防线。舟山已建立部分行业合规指引与预警机制,但仍存在覆盖不全、企业感知弱等问题。建议深化现有做法:一是按需出台大宗商品贸易领域标准化合同示范文本,重点规范燃油加注、船舶租赁、仓单质押等高频场景;二是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围绕经贸风险、数据安全、国别法律等对企业进行适时预警;三是深化企业合规指导工作,常态化推进“法治体检”,优化合规指引发布和查询平台,从源头压降纠纷发生率。
二、在“调”的方面,打造专业化一站式调解体系。舟山市律师协会、舟山仲裁委员会正加快推进商事调解机构建设,但大宗领域专业力量较弱、涉外解纷能力不足等短板依然存在。建议进一步升级商事调解工作:一是整合行政、行业、法律专家力量,建立大宗商品专业调解员库;二是建立区域调解合作机制,与境外调解机构建立合作,推进调解员互荐,加强调解规则衔接,提升调解成功率;三是推动商事调解组织高效运行,充分发挥非营利法人独特定位,实行低收费、高效率解纷机制,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三、在“仲”的方面,建设对标国际的海事仲裁高地。舟山涉外仲裁工作尚处起步阶段,受案源少、配套缺、力量弱、上海虹吸效应明显等因素影响,目前影响力不足,国际化程度不高。建议打造差异化仲裁品牌:一是完善国际仲裁规则,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尽可能与国际规则衔接,针对船燃加注等对时效要求较高的领域制定快速仲裁规则;二是加大数字仲裁应用力度,探索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在跨境仲裁中的应用;三是扩大涉外仲裁员名册,吸纳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海商事法律专家,增强规则解读与适用能力。
四、在“诉”的方面,强化司法兜底与全链条衔接。现有诉讼与调解、仲裁信息交流不够通畅、流程衔接不够高效。建议完善“诉调仲”衔接机制:一是强化司法支持,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大仲裁司法保全力度,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无缝衔接机制;二是强化司法监督,依法高效审查仲裁协议效力确认、仲裁裁决撤销、执行申请等;三是强化良性互动,推动调解、仲裁、诉讼工作队伍定期交流、业务研讨、同堂培训,提升涉外争议化解水平。
费浩淼 市政协委员、市大桥管理中心工程综合处
(技术业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关于加强海事服务领域无人机飞行
安全保障的建议
一、完善专项制度体系,夯实监管基础。把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实施契机,结合海事服务特点,制定我市海事服务无人机飞行安全管理专项办法,明确空域划分、航线规划、审批流程、权责界定、事故追溯等核心内容,厘清各部门监管边界。结合海事服务各类场景应用,建立差异化分类监管机制,实施精准准入、分级管控。在海域监管、港区常态化作业等领域先行先试,总结推广成熟监管经验。同步完善审批、适航、处罚等配套细则,精简审批流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实现海事服务无人机作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构建智慧监管体系。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和感知平台资源,搭建我市海事服务无人机飞行专项数字监管平台,打通多部门数据通道,整合海域地形、飞行轨迹、海上气象、船舶动态等多源数据,构建海事专属数字底座,建成多级协同监管体系,实现飞行业务“一网通办”、全程溯源。深化AI、大数据技术应用,对无人机飞行图像实现所见即所知,强化复杂海上场景风险预警和违规研判能力。统一数据共享标准,推动低空数据与港航、应急、安防数据互联互通,严格落实数据全流程安全管控,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同时激励相关企业完善海上信号基站建设,加快新型海事型无人机研发,为海事服务无人机应用提供基础安全保障。
三、健全多元共治机制,筑牢安全防线。整合政企、院校、社会的优秀飞手资源,组建“海事空中义警”群防队伍,研发配备专业防控装备,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协助开展港区海域飞行管控、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联动行业协会、培训机构、本地职校共建海事飞手培育体系,常态化开展针对海事服务的专业培训和技能认定,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合规作业能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强化违规惩戒和案例警示,常态化整治海上无人机违规飞行现象,构建制度规范、数字赋能、全民参与的全方位海事服务无人机安全共治体系。
全永波 浙江海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关于加强大宗商品法治专业人才保障的建议
一、明晰重点引育对象,集聚高端复合型人才。聚焦产业高精尖缺需求,将国际商事仲裁员、海事律师、跨境合规专员等人才列为全市国际高端紧缺人才重点引育对象。依托自贸试验区政策红利,在个税优惠、跨境执业、项目扶持等领域出台差异化扶持举措,推动各类高端复合型法治人才精准汇聚。
二、打造成长赋能平台,畅通本土人才发展通道。深化校地合作,联动知名高校共建特色产业学院,支持本地院校增设涉海法律、国际贸易等紧缺专业。推动本地仲裁机构深化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专业机构交流协作,常态化开展跟班研习、实务实训,加速能力融合提升。建立涉外项目跟班学习机制,支持舟山本地涉外法治人才全程跟班参与由政府主导、国企实施、重点招商的涉外项目、涉外谈判、涉外合规审查、涉外纠纷处置等工作,快速补齐本土涉外法律服务短板。
三、优化聚才兴才生态,提升服务承载能级。有条件的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本地仲裁、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外籍专家、接轨国际通行规则,吸引高端业务入驻。统筹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搭建一体化国际人才服务平台,实现从业许可、居留安居、子女就学等事项便捷办理,积极争取过境免签配套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