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路径研究

作者:胡又尹  发布时间:2026-05-25 浏览次数: 字号:[ ]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和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各种协商形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其界别协商制度具有联系广泛、专业突出和位置超脱的独特优势,为基层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资源。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和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发展,传统基层治理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亟需创新治理方式,引入更为制度化、专业化的协商机制。

政协界别协商融入基层治理,本质上是将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过程。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基层治理中具有制度保障、实践经验和组织网络等多重优势。近年来,各地政协积极探索界别协商下沉基层的实践模式,如浙江省“民生议事堂”、江苏省“数字政协”平台、山东省“双向选择”机制等,为研究界别协商融入基层治理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案例。然而,当前学界对这一议题的研究仍存在不足:一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多聚焦于某一特定层面或地区;二是理论深度有待加强,对界别协商与基层治理的内在逻辑关联剖析不足;三是实践路径研究相对零散,缺乏整体性解决方案。本文试图系统分析政协界别协商融入基层治理的逻辑机理,深入探究现实困境及其成因,最终提出系统化的优化路径,以丰富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一、政协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逻辑机理

政协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它并非简单的机制嫁接或平台延伸,而是植根于中国政治发展内在逻辑、回应社会变迁现实需求的系统性工程。这一融合过程,体现了将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深刻意图,旨在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协商实践,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激发基层社会活力,提升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从而夯实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

一)理论应然逻辑:协商民主与基层治理的内在契合

人民政协界别协商与协商民主理论具有同构性,两者均以平等对话、理性讨论为基本形式,以达成公共利益共识为价值追求,存在深刻的内在契合。一方面,人民政协界别的广泛代表性与基层治理的多元诉求特征具有高度适配性。界别作为中国式民主的重要载体,其核心价值在于能够吸纳社会各阶层、各领域的利益诉求,这种代表性不是简单的数量叠加,而是基于社会结构的系统性覆盖。在基层治理场景中,随着社会分化加剧,农村留守老人、城市新市民、新业态从业者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传统的治理渠道难以实现全面覆盖,而界别协商恰好能够弥补这一不足。这种适配性的深层逻辑在于,界别协商的代表性结构与基层社会的利益结构形成了镜像对应,每个界别都能成为特定群体诉求表达的传声筒,而政协组织则通过制度设计将这些分散的声音整合为具有公共性的治理方案,有效破解了基层治理中的诉求碎片化难题。另一方面,界别协商蕴含的专业优势与基层治理面临的复杂问题挑战具有显著适配性。从理论上看,这种适配性源于三个机制:一是信息不对称缓解机制,专业委员能够将技术知识转化为通俗表达,促进治理主体间的有效沟通;二是解决方案优化机制,通过专业论证提高治理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政策衔接机制,专业委员熟悉相关法规政策,能够确保基层治理措施与上层制度设计的有效衔接。界别协商的专业性特征使其在复杂治理场景中能够发挥独特作用,这是其区别于一般基层协商形式的核心优势所在。

二)历史必然逻辑:从群众路线到全过程人民民主

界别协商融入基层治理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必然,其脉络可追溯至群众路线的实践传统,并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中得到升华。新中国成立初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社合一治理模式中,通过“田间地头议事”“社员大会”等形式,已蕴含着协商民主的原始形态。这一阶段的治理实践为后来的协商制度积累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宝贵经验,构成了民主协商的历史基因。改革开放后,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1982年宪法确立的村民自治原则,为基层协商提供了制度空间,而人民政协界别制度的逐步完善,则为协商资源下沉创造了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深入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助力攻坚克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这一论述明确了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从历史演进看,我国基层治理经历了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的转变,协商民主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浙江省的实践充分体现了这一历史逻辑。浙江的“樟树下议事”“草垛议事”等传统协商形式,与政协界别协商有机结合,更将基层民主协商拓展至产业升级领域,是群众路线在新时代的制度化延伸和创新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提出和实践,进一步强化了政协界别协商融入基层治理的历史必然性。界别协商通过常态化的参与机制、规范化的议事程序和实效化的成果转化,使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有了具体的实现形式和制度保障。

三)实践实然逻辑:社会结构变迁与治理创新需求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对基层治理提出了全新挑战,也催生了界别协商融入基层的现实需求。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会结构的分化必然要求治理结构进行适应性调整。这种结构性矛盾在三个方面尤为突出:一是人口流动带来的治理对象变化,大量新市民、新业态从业者的出现,使基层治理面临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型的挑战;二是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从单一的物质需求转向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并重;三是治理问题的复杂化,环境治理、社区养老等跨领域问题增多,需要专业知识和多方协调才能解决。界别协商作为治理创新的重要形式,能够有效回应这些结构性挑战。从实践成效看,界别协商的优势在于其代表性与专业性的双重属性:一方面,通过涵盖各社会群体的界别设置,能够吸纳多元诉求进入治理过程;另一方面,依托专业界别的智力支持,能够提升治理方案的科学性。社会结构变迁催生的治理需求与界别协商的功能优势形成了良性互动。这种互动呈现出三个特征:一是需求导向的协商议题生成,如江夏区政协针对公交线路调整的协商,直接回应了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服务配套的新需求;二是问题解决的协商效能提升,平湖市政协通过农业农村界别与基层群众的协同协商,使棒球村的运营难题转化为共富项目;三是治理能力的协商机制创新,各地探索的“微协商”“民情二维码”等形式,都是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制度回应。

二、政协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现实困境

尽管政协界别协商融入基层治理在地方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纵观其整体进程,仍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现实困境。这些困境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交织、彼此影响,共同构成了制约其效能充分发挥的结构性瓶颈。

一)协商机制出现制度性缺陷

政协界别协商在融入基层治理过程中,首先面临协商与决策脱节的制度性缺陷。协商成果缺乏有效的转化机制和强制性的落实要求,导致许多协商活动流于形式。当前协商机制在预防性问题解决和决策影响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矛盾化解的理念、手段、方式、路径需进一步转型升级,应当从基层管控到顶层预防转变。界别设置与基层需求脱节是另一个重要缺陷。现有界别设置未能充分反映社会结构变化,以互联网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社会组织工作者等为代表的新兴社会群体缺乏相应的界别代表,导致界别协商在基层治理中的界别针对性不足。传统界别设置难以覆盖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的诉求,需要建立更加灵活的界别调整机制。协商流程不规范也是制约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因素。许多基层界别协商活动存在议题产生随意、参与主体不明确、程序不规范、反馈机制缺失等问题。建德市政协“请你来协商”活动虽然聚焦“农房一件事”改革,但协商过程中仍存在部门回应与委员建议未能完全形成闭环的情况。这表明协商流程的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

二)协商效能呈现结构性弱化

政协界别协商在基层治理中呈现精英主导与群众参与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虽然政协由各界精英组成,但过度依赖精英协商可能导致普通群众话语权缺失,影响协商的民主性和包容性。当前协商过程中仍存在群众参与不足的问题,应正确认识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奠定自治的坚实根基。协商效能的结构性弱化还表现为形式主义和表演化倾向。一些基层协商活动过于注重形式而忽视实质内容,追求媒体曝光度而忽视问题解决效果。只有对每项活动实施“一题一方案”机制,才能确保协商实效。否则,协商很容易沦为“走过场”。此外,协商能力不平衡也导致协商效能结构性弱化。一方面,政协委员协商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委员缺乏基层协商所需的沟通技巧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基层群众协商意识和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参与协商过程。

三)协商空间凸显两极化趋势

政协界别协商在融入基层治理过程中,存在越位与缺位并存的两极化趋势。一方面,在一些领域,政协界别协商过度介入行政事务,替代行政决策或基层自治,造成协商越位;另一方面,在一些迫切需要政协界别协商的领域,如新兴社会群体利益表达、基层矛盾化解等,却又存在明显的协商缺位。这种两极化趋势源于职责边界不清和功能定位模糊。政协界别协商在基层治理中的权责范围缺乏明确界定,导致实践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因而,需要明确协商的边界和限度,避免资源浪费和功能错位。协商资源分布不均也加剧了两极化趋势。经济发达地区和有政策试点的地区往往能够获得更多协商资源,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则缺乏必要的协商平台和资源支持。浙江省兰溪市“民情一点通”平台实现了全域覆盖,但省内部分地区仍缺乏类似的数字化协商平台。这种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界别协商在基层治理中的效果差异明显。

三、政协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优化路径

推动政协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是一项涉及制度、机制、能力与技术等多维度的系统性工程。针对当前存在的现实困境及其深层成因,未来的优化路径不应是零敲碎打的修补,而需通过制度保障、机制创新与数字支撑的深度融合,构建一个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参与有效、成果实在的界别协商运行体系,真正将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一)制度重构:推动界别与基层治理需求动态适配

推动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首先需要进行制度重构,实现界别设置与基层治理需求的动态适配。具体而言,可以建立界别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结构变化和基层治理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界别设置,增强界别的包容性和代表性。特别是要关注新兴社会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代表性问题,适当增加相关界别或界别代表。此外,明确权责边界是制度重构的重要内容。应当通过制度化方式明确政协界别协商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定位、权责范围和工作边界,既防止越位替代行政决策或基层自治,也防止缺位失职。健全评价激励机制也是制度重构的关键环节。应当建立科学的界别协商效能评价体系,将界别协商活动成效纳入政协工作考核指标,将委员参与界别协商情况纳入履职评价体系。这种制度化的评价激励体系,是确保界别协商持续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重要保障。

二)机制创新:构建全链条协商治理体系

一是党建引领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是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的根本保证,完善“党委统筹、政协主抓、界别联动、群众参与”的四级联动机制,强化党对界别协商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效能,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合力。这一机制要求明确党委在界别协商中的领导地位,确保界别协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党建引领需要与基层治理结构有机结合。可借鉴达拉特旗政协的实践,通过“组织联建、生活联过、资源联享”三联共建机制,推动党建与界别协商工作深度融合。这种党建引领下的界别协商机制,能够确保协商活动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开展,增强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议题生成机制。创新议题生成机制是确保界别协商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应当采用“党政点题+群众荐题+界别筛题”模式,确保议题既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又反映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丹东市政协探索建立“多渠道征集-专委会申报-集体论证-党组审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全流程议题生成机制,确保了协商议题的科学性和代表性。此外,议题生成还需要建立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机制。这种基于实际需求的议题生成机制,能够确保界别协商真正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协商程序优化机制。优化协商程序机制是提升界别协商质量和效果的关键。应当推动“选题-协商-督办-反馈”的协商流程闭环管理,实现协商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这表明协商程序的优化需要注重参与主体的培育和能力建设。协商程序优化还需要引入多元化的协商方式和技术手段。宿迁市政协通过数字政协“五级互联”平台,实现了“协商从‘面对面’向‘键对键’‘端对端’的远程协商拓展,从程序性的会议协商向不受时空限制的网络协商延伸”。这些创新做法丰富了协商形式,提升了协商效果,为界别协商程序优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四是成果转化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成果转化保障机制是避免协商流于形式的重要保障。应当构建全链条协商机制,建立“议题征集-协商议事-成果转化-效能评估”的闭环流程,强化协商成果与政策制定的衔接转化。成果转化还需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和反馈评估机制。对于已形成的协商成果,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建立反馈评估机制,对成果转化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是主体赋能机制。建立主体赋能机制是提升界别协商参与能力和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强化委员履职能力,建立界别下沉机制,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培训,将联系群众频次、提案转化率纳入委员履职考核评价过程。另一方面,实施群众赋能计划,通过微教育、协商文化培育提升界别群众的民主素养和协商能力。这种协商文化培育活动有助于提升群众的协商意识和能力,为界别协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奠定社会基础。

六是平台融合机制。构建平台融合机制是整合协商资源、拓展协商空间的重要途径。构建“界别+社区”、“界别+乡村”议事厅,提升界别资源整合能力,探索界别协商向社区、乡村、行业延伸的实践模式。平台融合还需要线上线下相结合,打造多维立体的协商平台体系。如成都市政协推出“成都政协”AI助手,实现了履职流程全方位覆盖、履职链条全环节管理。这些创新实践实现了线上线下平台的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三)数字赋能:构建全链条数字化协商体系

数字技术赋能是提升界别协商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手段。开发“委员二维码”网络议政系统,实现“民意采集-协商-监督”全流程线上化。这种数字化手段,可以降低协商成本,提高协商效率,扩大参与范围。打造在线协商系统是利用数字技术赋能界别协商的又一重要途径。应当利用大数据分析舆情热点,精准匹配协商议题,驱动决策过程。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正在重塑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形态,从“经验治理”到“数据治理”的跨越,不仅是工具理性的升级,更是治理范式的革命性变革。这表明数字技术对协商民主的深刻影响和巨大潜力。构建智慧协商平台是数字赋能的更高阶段。通过整合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不可篡改的“信任链”,形成精准感知的“需求链”,生成科学决策的“证据链”。这种智慧协商平台能够极大提升界别协商的科学性和公信力,推动界别协商从传统模式向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