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政治制度,中国人民政协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中国人民政协体制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提供了重要的平台支撑。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相互依存、协调发展,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政治制度无比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的内在关系
(一)本质一致性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范式,其源于人民主权的理论逻辑,体现了中国国体与政体的独特属性,本质上是一党统领、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类型的政党制度。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是当代中国特色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源于中国特色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的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尤其是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二)内涵通融性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对当代中国政党的性质、结构、关系、功能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政协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充分彰显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鲜明特色。中国人民政协始终坚持以政治协商为重点,着力创新协商平台与监督载体,进一步提升协商理政效能,切实保证党政决策民主性公正性科学性,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造福社会民生。
(三)文化同源性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协体制都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中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长期以来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奠定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协体制产生和发展的物质与精神基础。
(四)功能相洽性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协体制都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科学安排,功能相洽、优势互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包含政治优势、社会优势、治理优势三个方面。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的基本功能主要包括政治功能(统战)、组织功能(民主)和平台功能(协商)等方面,包含凝聚共识、优化决策、促进和谐三个优势。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的发展实践
在当代中国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中国新型
政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相伴而生、同向同行、相辅相成。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加完善,中国人民政协体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历史轨迹
当代中国的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是从国外引进的,经历了产生、发展、成熟的过程。从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40余年间,中国曾尝试过各种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型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体制在曲折中前进,存废之争不断,搁止冷藏多年,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才真正纳入正轨,逐步发展完善,成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体制,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主要成效
法制体系不断完善。新时代以来,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制定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提升了中国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法制化水平。
多党合作不断加强。经过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实践考验,尤其是随着党际合作的加强和政协平台的作用,各政党之间的友谊不断深厚,关系更加融洽。党际合作紧密化,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更加巩固,党际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政权参与制度化,积极支持各级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中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共同推动国家政权建设。工作协调常态化,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负责人与同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及无党派代表人士建立了结对联系制度,注重常态化沟通交流,努力做到互相理解支持,多党合作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政治协商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坚持精诚合作、平等协商、互相监督的原则,中国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呈现规范有序、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政治协商制度化,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每年与同级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商定政党协商、政协协商计划,开展民主协商。民主监督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支持同级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及地方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议政建言多样化,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充分发挥同级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组织、资源等优势,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工作中心,积极搭建各类有效平台,组织开展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存在不足
理论话语权缺失,社会影响力不大。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人民政协体制相关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相对滞后,舆论导向不够有力,社会认知度欠缺。
运行机制不健全,功能发挥不充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协体制在实施过程中有些运行机制不健全、不配套,制度功能发挥不均衡、不充分。
主体意识有差距,技术手段待创新。部分基层组织及成员政治意识、政党意识还不够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能力有待提高,制度运行手段也需要不断创新。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的效能提升
(一)总体思路
提升新时代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效能,必须全面贯彻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理论,科学把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人民政协体制的内在关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开拓创新。在理论维度,要注重内增自信,外扩影响。在历史维度,要注重把握大势,遵循规律。在实践维度,要注重弘扬传统,开拓创新。
(二)指导原则
坚持一核与多元相统一。妥善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的关系,既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又要充分尊重组成单位和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积极创新各类政治协商平台,努力促使中国共产党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决策,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
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始终坚持两手抓,既要着力培育社会核心价值,不断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努力朝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前进,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政协委员不同意见,适当照顾民主党派等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努力营造和谐、民主、活泼的政治局面。
坚持凝聚共识与协商民主相统一。紧紧围绕团结与民主的主题,始终坚持两手硬,既要认真履行统一战线职能,切实做好政治引领、思想疏导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又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进一步完善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三)实践路径
提升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效能,必须切实注重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相适应的人民政协配套机制建设,重点完善三大体系:
优化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效能运行体系。重点在完善中共领导、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整体效能。牢固确立政治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努力提升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实效。
建立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效能评估体系。重点关注社会各界认知度、政协委员活跃度、运行机制健康度等方面情况,科学设计相关指标,不断完善评估程序,全面掌握运行情况,更好发挥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整体效能。
强化中国人民政协体制效能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法制、技术等方面保障机制。始终坚持以全面提升主体履职能力为重点、坚持国家法律与政协规则相统一的制度体系、坚持弘扬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统一的工作方法。
(四)主要任务
着力凝聚全社会共识。坚持把加强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国人民政协的首要任务,自觉贯穿于履职全过程。
大力推进全过程民主。坚持把发扬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中国人民政协的历史使命,切实抓紧抓好。
努力服务全局性工作。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中国人民政协的重要责任,不断开拓创新。
(五)配套措施
培育主体自觉。进一步注重中国人民政协全体委员和机关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继续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团结意识、民主意识、科学意识。
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改善各级政协工作条件,不断优化新时代中国人民政协发展环境。坚持按需分配的原则,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方针,牢牢掌握舆论宣传主动权。
打造工作品牌。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实践,
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打造新时代中国人民政协工作品牌。打造制度品牌、平台品牌、组织品牌,不断扩大中国人民政协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