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施行!市政协印发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工作办法
5月起施行!市政协印发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工作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16   浏览次数:

建立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制度,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制度安排。

为扎实做好“四个凝聚”工作,提高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市政协八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政协舟山市委员会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工作办法(试行)》。《办法》自2025年5月9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承办单位

每年组织若干次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由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承办。通报会一般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成员或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

通报会的参加对象有哪些?

承办单位负责邀请本专门委员会委员、所联系界别委员、所联系智库专家和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其他各专门委员会可邀请所联系服务委员参加。

通报会的选题、形式是怎么样?

选题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对舟山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注重结合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政协履职所需、委员普遍关切。

通报会可与专题协商会、政企协商会、专家协商会等重要协商议政活动统筹安排,同提案督办、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一体设计、一体安排、一体落实。

承办单位可视情组织委员围绕通报会主题开展前期调查研究,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多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了解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增强通报会互动交流针对性。

《办法》明确了通报会成果形式。

可通过会议纪要、《政协专报》等形式,及时反映会议情况和委员意见建议。加强同有关单位的及时沟通,以适当方式反馈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