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桂福坤委员代表民盟市委会发言
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科技事业发展,制定发布了《“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等,推动科技型企业较快增长。据统计,2022年全市有高新技术企业263家,同比增长22.9%;有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259家,同比增长12.1%。但也应看到,目前我市科技型企业投入能力弱,活跃度低,专利、技术储备少等问题仍较突出。科技型企业发展环境也仍有短板,具体表现在:
一是对规模小、初创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足。相关政策支持主要面向大企业、大项目,规模小、初创型企业较难享受政策支持。除普陀区外,各县(区)制定的研发费补助政策要求企业达到研发费投资额100万以上、占比3%以上、连续2年增长等条件,而规模小或初创型企业很难符合这些条件。
二是全市一盘棋的政策体系仍未形成。各县(区)、功能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不同的政策体系,但彼此间差异较大。以同为市本级的新城管委会和高新区管委会为例,对省科技型企业,高新区有2万元奖励,新城却无任何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给予40万元奖励,新城仅奖励20万元。
三是引育科技型企业的平台发挥作用有限。高校、技师学院、研究所及五大创新中心等集中在市本级,相关人才也主要集聚在市中心及区中心,下沉到一些产业发达的外岛难度大、数量少。由于缺乏规划和协调,各类创新园区或数字化平台难以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发挥作用有限。
四是传统行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我市近两年企业科技发展主要依赖浙石化,而传统行业如船舶修造、水产加工、机械制造等企业因经营者“小富即安”的意识较重,创新意识不强、动力不足。据统计,2022年全市79.51亿元规上工业研发费用中,浙石化一家达到61.9亿元,占比近八成,而其他四百多家企业研发费用仅不到20亿元,占比只有两成多。
针对上述短板,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型企业发展环境,建议:
一、结合机构改革,强化领导组织能力
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提出重组科学技术部,并提出地方政府科技部门职责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建议结合本次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县(区)、管委会等基层力量,大力提升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优化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与经济的同步发展。
二、制定精细政策,保障政策落地落实
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时期的企业,制定相对应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激发小微或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活力。以“享受门槛往低降、享受标准往高提”为目标,建立科技支持资金逐年递增制度,用最大诚意和最强力度帮扶科技型企业。不断消除区域间的政策差异,全力构建全市一盘棋的招商环境。
三、整合资源要素,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大力整合各类高新区、开发区、科创区、小微企业园、孵化器等平台,打造一批产业创新研究院,不断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营造高层次产业创新生态。优化人才引培支持措施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实施精准引才政策,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吸引人才,打造科技人才团队。
四、结合海洋优势,激发传统行业活力
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不断发挥我市海洋经济优势,重点关注船舶、水产等传统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强化企业科技化发展意识,鼓励企业通过加大研发力度实现转型升级。围绕国家战略、省重大战略和潜力产业建设,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努力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并成为科技型企业孵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