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致全体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一封信
请查收!致全体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18   浏览次数: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位市政协委员: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方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协助党委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为做好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根据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提案征集和审查立案实施办法》等规定,请抓紧准备、深入调研,努力提出高质量提案。现将提案撰写、提交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数量

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提交,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之后收到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注重质量不比数量,倡导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提交1-2件高质量提案。鼓励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发挥集体优势,加强相互协作,提出更多集体提案和联合提案。

二、基本要求

(一)精心选题。 立足舟山实际,结合自身优势,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的讲话精神上以及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命题新课题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选题。选题应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坚持切口小、靶向准。市政协提案委整理汇编了选题目录,供参考(详见“提案在线”知情明政栏目)。

(二)加强调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坚持“不调研不提案”,以提案有关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客观反映事实。意见建议针对问题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一事一案。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做到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便于有关部门具体办理。提案全文原则上不少于500字,不超过1500字(集体提案不超过2000字),避免写成学术性论文。

(四)规范撰写。提案案由应简短明了,正文内容应包含“背景或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部分,层次分明,语言精炼,表述严谨。意见建议一般控制在3条左右,清单式撰写。

(五)注意事项。1.选题时请参考“提案在线”知情明政库中的选题目录、党政部门推荐的选题建议和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提案线索。2.请从“提案在线”库中了解往年提案及提案办理情况,尽量避免重复提出已办结、已落实或内容滞后的提案。3.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领衔人列于首位;以界别、界别活动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组长)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负责人署名并加盖公章。4.提交提案时须在首页填写200字以内的主要政策诉求或最主要的意见建议(不超过3条);集体提案提交时须填写执笔人。

三、提交方式

(一)所有提案实现在线提交,不再接受电子邮件或纸质稿。集体提案在线提交的同时,请另提供由提案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提案。

(二)提交途径有以下几种,建议优先使用电脑端提交:

1.登陆市政协官网http://zszx.zhoushan.gov.cn,点击“提案在线”,或直接进入浙江省政协履职服务综合平台https://cppcc.zjzx.gov.cn,按“提案在线”操作手册(委员版)提供的方法提交提案。

2.委员个人可通过手机“浙政钉”APP提交。方法:打开手机“浙政钉”APP,在工作台切换至“舟山政协·掌上履职”,点击“提案在线”模块,再点击“提案提交”输入相关内容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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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提交时应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认真审核提案内容。

其他未及事项可联系市政协提案委(联系电话:2280315、2283397、2280333)。

附件:不予立案的具体情形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不予立案的具体情形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舟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六)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七)单纯要资金、要项目的;

(八)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的;

(九)属于学术研讨的;

(十)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十一)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二)指名举报的;

(十三)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四)不属于本市职权所能解决的;

(十五)其他不宜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