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一起围观政协委员的精彩“宪”场!
国家宪法日,一起围观政协委员的精彩“宪”场!

作者:张梦姣、邵倩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

法者,治之端也。

宪法,一国之根本大法。

今年是“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市政协组织律师委员开展“政协委员与宪法同行”活动,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筑牢法治之基。

下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些委员都在干啥?

宪法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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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常委、民革市委会副主委、浙江乾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勇平带领律所团队赴盐仓街道、干览镇,为当地群众和街道工作人员带去了一场生动的宪法宣讲。

讲座伊始,刘勇平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宪法的概念,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的表述。详细讲解了宪法的特征,强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至高无上性和权威性,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阐述宪法的性质时,他通过列举生活中的实例,让群众深刻认识到宪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它保障着公民的基本权利,规范着国家权力的运行,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

宣讲现场解答了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继承、合同等法律问题。在讲解关于高空抛物的案例时,委员们不仅分析了抛物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还介绍了物业等相关方的管理责任和防范义务,提醒居民们要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普法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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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几周岁的公民?”

话音落下,同学们脸上露出了思索的神情,纷纷踊跃举手回答。在与同学们的亲切交流互动中,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拉开序幕。

市政协委员、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作为育华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带领律师团队,以“法育未来,与德通行”为主题,为该校高中部学生进行了宪法日普法教育。

李伟结合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播放宣传视频、PPT演示,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结合校园霸凌、网络诈骗等真实案例,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涉青少年权益的重点法律条文进行了讲解,帮助学生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为他们系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

答疑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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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服务委员工作室为依托,市政协委员、上海汇业(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嘉诚组织律所与马岙街道下辖社区的6位书记,开展了“宪法日与民法典”法制座谈会。

陈嘉诚精心准备了一系列生动鲜活的民法典案例。从邻里纠纷中的物权归属问题,到家庭生活中的婚姻继承纠纷,再到日常消费中的合同权益保护,一个个真实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引起了社区干部的强烈共鸣,纷纷表示,这些案例让他们对宪法、民法典有了更直观的感受,也知道了遇到类似问题该如何处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政协委员与宪法同行”活动,让宪法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助力宪法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本次活动共组织律师委员开展现场宣讲4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50余个,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千余册,服务群众5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