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聘市政协特邀信息员的通知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聘市政协特邀信息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不断拓宽社情民意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反映质量。根据市政协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实施办法》(政舟委〔2021〕13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市政协特邀信息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

2.了解和关注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熟知基层实际情况;

3.具备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和专题调研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一定时间和精力从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

二、产生办法

1.特邀信息员应从非政协委员中聘用,主要由在舟高校、党派团体以及市、县(区)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特邀信息员由推荐单位推荐后,经市政协办公室初审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聘用,并统一颁发聘用证书。

三、工作职责

1.特邀信息员所报信息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省、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反映社情民意应真实、准确,注重时效性。

2.特邀信息员每年至少向市政协办公室报送2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3.特邀信息员应积极参加市政协和推荐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遵守信息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四、组织管理

1.本届特邀信息员聘期四年。聘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2.市政协办公室和各推荐单位要为特邀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受聘人员可优先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培训学习等系列活动。

3.市政协办公室适时召开“千岛议家”民情沙龙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并对特邀信息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4.市政协每年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匹配一定工作经费。特邀信息员撰写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各级政协采用后,信息稿费按相关标准执行。

5.每年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通报,并将先进名单通报特邀信息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作为其考评工作的依据。

6.表现优秀的特邀信息员,换届时根据结构条件可优先推荐为政协委员。

五、其他事项

欢迎热心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自我推荐,推荐表请于3月3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市政协办公室。

联系人:杨艇,联系电话:2280334、18368061948。

附件:1.市政协特邀信息员推荐人数分配表.wps

          2.市政协特邀信息员推荐人选情况表.wps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