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15   浏览次数:

各位委员:

经研究决定,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新城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舟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及其他报告;

(四)有关人事事项;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七届舟山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事项。

二、会期和报到时间

会期4天,2月1日下午至2月5日上午。报到时间:2月1日(星期一)下午4:00前。

三、报到地点

舟山喜来登绿城酒店(临城千岛路101号)。

四、主会场地点

市行政中心二楼1号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委员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关于做好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认真做好会前健康监测,并在会议报到时提交《舟山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健康申报表》(见附件2)。

(二)请按时报到,不要带随员。报到时请携带本通知。

(三)中共党员的委员请携带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市两会临时党委”),报到时交给会议秘书处组织组,并按时参加“两会”中共党员大会。

(四)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

(五)出席一年一次的全体会议,认真协商议政,充分反映民意,积极建言资政,更好凝聚共识,是每一位委员应尽的政治责任。请各位委员合理安排好工作,除疫情防控需要或因病或承担中央和省市委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确不能出席外,其他原因一律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请于2021 年1 月20日前向会议秘书处办理请假手续(联系人:张译尹,联系电话:0580-2282539,13967203662/683662,传真:0580-2280327)。

(六)请各县(区)政协协助组织好在本县(区)的市政协委员准时到会。

(七)请市级新闻媒体派记者参加。


附件:1.关于做好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2.舟山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健康申报表.doc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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