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鸿生资助舟山中学的实证
刘鸿生资助舟山中学的实证

作者:阿能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

在舟山市徐正国博物馆馆藏的刘鸿生先生资料中,有四张刘鸿生以个人名义发给私立舟山初级中学1950年度经常费、不经常费的领条和汇款收条实证文物。

第一张内容是:“今领到校董会刘董事长发给本校一九五0年度经常费人民币伍佰萬元正。此据,具领人黄齐望(印)。一九五0年八月一日。”

1919年,旅沪实业家朱葆三、刘鸿生以及陈耕莘、邑绅刘宝余、美国浸礼会总干事郝培德等创办定海公学,捐资在城西镇鳌山麓创办私立定海公学。董事长为朱葆三,刘鸿生被选为名誉董事长。1920年2月,刘鸿生宣布捐助上海闸北的“天来”“大来”两丝厂估价为银元232000余元的全部房产作为定海公学(舟山中学前身)办学资金。每年还保送毕业生数名升入吴淞商船学校,又创办鸿贞女子初中(后并入舟山中学)。1926年9月,朱葆三去世后,刘鸿生一直担任学校董事会董事长。

1950年5月17日舟山解放之后,人民政府接管了私立舟山初级中学。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舟山群岛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接管定海县立中学。9月,县立定海简易师范学校并入定海县立中学为简师科。当时由于百废待兴,学校的管理经费欠缺,私立舟山初级中学开学经济十分困难。时任私立舟山初级中学校长的黄齐望等人,向学校董事会董事长刘鸿生汇报。为此,刘鸿生急忙筹措资金人民币伍佰萬元(旧币1万元等于新币1元),以解私立舟山初级中学的燃眉之急。

第二张内容是:“兹领到,私立舟山初级中学校董会董事长刘鸿生先生发给人民币壹仟萬圆正。此据,私立舟山初级中学校长张全龄(印)。公元一九五0年十一月十四日。”

当年11月,刘鸿生又筹措资金人民币壹仟萬圆(旧币)。因黄齐望已调任南昌大学,故由新任校长张全龄出具领条。

第三张内容是:“兹领到,刘董事长发给不经常费人民币壹仟萬圆正。此据,私立舟山初级中学校长张全龄(印)。公元一九五0年十一月十四日。”

当年12月,刘鸿生再次筹措资金人民币壹仟萬圆(旧币),发给不经常费,由张全龄校长出具领条。

第四张内容是:1950年1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开具的汇款临时收条。汇款人是刘鸿生,收款人是私立舟山初级中学,汇出金额是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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