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休闲海钓培育力度
促进我市特色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3040号提案)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休闲旅游产业的风生水起,作为我市特色旅游产业的休闲海钓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尤其是舟山国际海钓精英赛、邀请赛等国内外大型海钓赛事得到了国内外业界著名人士的一致好评,打响了舟山海钓朝圣之地的知名度。
据统计,2017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507.16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19.45%;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806.65亿元,同比增长21.92%。其中以“渔家乐”为代表的休闲渔业发展迅速,特别是海钓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同时,近五年来海洋游钓形式已由自发的个人娱乐行为转向了海钓俱乐部机制的市场行为,并明确融入了游钓与游艇、游钓与旅游的共生理念,彰显了这一新业态的巨大发展潜力和强盛生命力。
经会前调研,我市休闲海钓新业态的发展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存在诸多问题,如何扬长避短地培育和发展好这一前景利好的新业态,亟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
一、休闲海钓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入挖掘独特而丰富的海岛休闲旅游资源,全力打造休闲海钓旅游精品,全市年接待休闲海钓游客近60万人次,其中市外休闲游钓者约80%,舟山本地休闲游钓者占20%。拥有各类海钓企业(俱乐部)50家,各县区、功能区重点建设了沈家门,朱家尖、东极、秀山、嵊山、枸杞等海钓基地,年接待海钓游客增长幅度在15%以上。有关资料显示:2017年我市共有生产钓船145艘,专业海钓艇435艘,钢质海钓艇35艘,自备钓艇400艘,海钓旅游产业呈进一步形成和良好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律法规欠完善。舟山海钓管理办法缺乏完善的实施方案,从事休闲海钓的企业良莠不齐,准入门槛与资质的设置又面临着种种制约。诸如使用海钓资源增值养护补偿金的收取、企业经营者和从业者的管理等休闲海钓产业法规欠完善。二是培育机制欠完善。休闲海钓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能不明确,造成管理盲区和管理缺位,严重制约了钓场资源的保护和海钓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休闲海钓经营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如游钓船规范改造、船员培训、限载控制、意外保险,应急预案等制度尚未完全到位。
三是产业融合欠完善。休闲海钓上下游产业链尚未形成,海钓企业缺乏资金支持,规模实力普遍偏小,渔业、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融合欠缺,企业对休闲海钓衍生产品的组合设计能力不强,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四是配套设施欠完善。休闲海钓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产业发展速度,主要体现在现有休闲海钓交通运输条件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码头、船艇等设施建设滞后。
此外,各县区发展规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参差不一,未能很好地形成品牌效应、集聚效应,加之该产业的运作资本紧缺,制约了我市休闲海钓的高质量、高效益运作与发展。
二、培育海钓休闲新业态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促进休闲海钓健康发展。一是发展休闲海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渔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重塑浙江省渔业发展形象的需要。二是增加渔民收入的有效途径。通过发展休闲海钓,有利于带动海岛旅游观光、餐饮住宿、水产品加工、交通运输、运动和文化等关联产业发展,延伸渔业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三是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举措。休闲海钓作为海岛旅游向海洋旅游延伸的体验型、参与型旅游业态,是渔旅融合的综合性海岛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既可进入大众化消费领域,又可为中高端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四是增加就业容量、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渠道。通过发展休闲海钓,可以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技术、管理、人才、设施等要素流向海岛乡村,增加就业容量,实现渔民就地就近就业;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渔民,带动渔业生产、渔民生活和海岛乡风文明水平的提高;促进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让广大渔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
(二)完善并实施海钓管理办法。建议出台《舟山市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配套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休闲海钓标准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和宏观监管职能,明确休闲海钓管理单位、经营企业、休闲海钓参与者的责任与权利,实施休闲海钓分级分类准入制度,在普陀试点开展休闲海钓钓场认定和等级评定工作。
(三)创新模式,开发建设海钓主题公园。结合海洋牧场、海钓基地建设,在舟山等休闲海钓发展核心区域建设海钓主题公园,按照国家A级景区标准打造集游乐、海钓、住宿、餐饮、购物等业态融合的综合性景区,完善综合配套体系,打造成为全省休闲海钓发展经典景区或主题公园。
(四)多元投入,组建海钓产业发展基金。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海钓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休闲海钓特色小镇、基础配套设施和装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按照“政府推进、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以企业为主体、由海岛乡村共同参与,鼓励渔民以合作的形式参与休闲海钓基地的建设、管理。运用市场机制,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吸纳民间资本进入休闲海钓业态培育。
(五)绿色发展,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省级相关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落实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费、海洋生态损失赔偿金和海域使用金等制度建设,鼓励建设生态型人工鱼礁,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休闲海钓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文旅融合,打响休闲海钓品牌。发挥浙江自贸区文旅产业开发开放政策优势,依托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中国海洋文化节等平台,定期举办国际、国内重要的休闲海钓品牌节庆活动和赛事,提升浙江休闲海钓旅游品牌效应。精心设计、包装、推广海钓旅游新业态产品,针对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的客源市场、不同的客源群,以不同的海钓主题产品进行宣传,提高舟山休闲海钓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塑造“舟山群岛·海钓天堂”的滨海休闲城市新形象,营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浓厚氛围。
(七)培育龙头,牵引产业健康发展。近几年,普陀海钓的发展环境日渐成熟,产业基础日益稳固。一是经验丰富影响力大。普陀已成功地举办过“舟山群岛国际海钓精英赛”、 “舟山群岛二岸四地全国矶钓邀请赛”、 “首届沈家门渔港全国矶钓名人精英赛”等国内外大型海钓赛事,广受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点赞。二是规模优势十分明显。2018年底止,该区拥有各类休闲渔船、海钓船约442艘;从事海钓经营的各类组织约20家(公司、协会、俱乐部、渔家乐、渔庄等),其中坐落在沈家门街道鲁家峙普陀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园内的普陀区海钓协会现有注册会员175名,普通会员162名。三是钓场钓点优势明显。“海钓圣地”白沙岛、浪岗、东福山、洋鞍大礁等海钓区域是海钓爱好者的固定钓处,钓场钓点分布基本成型。四是人力资源出类拔群。协会目前拥有国家级海钓裁判3人、国家一级裁判4人、二级裁判2人、三级裁判4人,专业团队较为庞大。同时,大部分“失海”渔民出海实践经验丰富,可通过专业培训,让渔民转产转业,壮大海钓从业人员、专业导钓员队伍,储备力量尤为充足。五是硬件设施全市领先。协会配有专门办公场所及配套的大型活动基地,国际钓具、装备连锁及会员活动中心,协会名下专业游艇若干艘,配套产业比较完善。六是发展态势独领风骚。协会在2016年与澳大利亚华人钓鱼协会、舟山渔韵海洋文化发展公司和上海国际休闲渔具展签约,达成多项合作意向,国内外合作关系更加稳固、优化。所以,将普陀作为全市休闲海钓新业态的“龙头”进行培育,既有利于做大做精休闲海钓产业,更有利于规范和提升我市休闲海钓产业的提质高效,带动和辐射舟山休闲海钓产业引领全省、出彩全国、走向世界,为舟山群岛新区再添一张“金名片”。
(八)加大扶持,助力产业可持续发展。从扶持、壮大产业的长远发展考虑,在财政支持上、政策倾斜上,对增添中高档游钓船(可列入游艇类的)、对原有生产性渔船进行改造的、解决就业人数、促销组织游客人次、投资建设海钓基地、采用多种办法保护钓地资源、筹建海钓俱乐部(公司)的企业与个人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性办法,助力舟山休闲海钓产业可持续发展。
注:本提案由徐斌立委员提出,由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协办。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73040号
提案的复函
徐斌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休闲海钓培育力度促进我市特色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休闲海钓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舟山渔业资源禀赋独特,区位优势明显,发展休闲海钓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休闲海钓产业快速增长强劲发展,正在成为舟山海洋旅游的新亮点、新举措、新增长点。我们将持续统筹推进“三产融合”与“三生融合”,充分发挥我市独特资源优势,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促进休闲海钓的健康发展。
一、逐步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我市海钓产业发展,维护海钓资源可持续利用,市人大制定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并根据市人大授权由市政府出台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舟山市海钓布局规划(2019年-2030年)》,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出台了《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船舶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管理制度,为海钓管理建立了基本的制度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如:海钓证获取的资质与适用范围、海钓资源养护费、休闲海钓的分级分类管理等,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修改意见,使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
二、建设海钓基地、钓场、数据库,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一)建设海钓基地。海钓产业是一种新兴的产业,被列入国家绿色渔业实验基地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工程的重要内容。根据《舟山市海钓布局规划(2019-2030)》布局,规划建设四大海钓中心基地(即普陀沈家门-朱家尖、普陀台门、岱山高亭、嵊泗菜园)。普陀区政府计划启动建设沈家门海钓基地,规划在沈家门滨港路的渔港码头的300多米岸线段,建设码头泊位50多个,估计投资约为2000万元。根据目前海钓产业情况,考虑产业联动效应,我们将积极和普陀区政府的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把普陀鲁家峙海底隧道以西到阿鲁亚豪生酒店的440多米岸线建设成专门停泊12米以下海钓船的海钓基地。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明确“普陀区户外运动产业的布局为:鲁家峙以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建设为重点,打造运动休闲文化为主的运动休闲产业基地,以品牌体育赛事为引领,延伸海钓、帆船、游艇等产业链服务,兼顾海洋文化艺术和民俗的展示、非遗传承、休闲娱乐等相关活动。”这将为打造海钓产业的“普陀样板”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设钓场。根据《舟山市海钓产业布局规划(2019-2030)》,分别划设专业钓钓场、专业钓-休闲钓兼用钓场,并设置海钓资源保护区,进行区别管理。《规划》总体布局共设四大钓区39个钓场+7个钓场(推荐外海钓场),10个海钓资源保护区。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海钓产业管理改革,明晰钓场资源产权,探索建立适合海钓产业开发利用和管理的钓场管理改革模式。同时,探索建立钓场轮作制度,降低施钓频度,探索实施各钓区钓场的海钓艇和钓客总量控制、渔获个体及渔获总量管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逐步探索开展海钓钓场等级评定或风险评估工作,为资源和安全管理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三)建设海钓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研究海钓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筹备海钓产业管理大数据平台,对船艇动态、身份鉴别、信用记录、渔获记载、交易信息、钓场调配等实行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今年我们将对普陀中街山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智能化海岛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利用视频监控、AIS和北斗等系统,对进出特别保护区的海钓船等进行监管,规范海钓行为。
三、筹建海钓公园公司,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
在钓场规划的基础上,筹划整合市及县区的力量组建海钓公园公司,在资源养护、钓场建设、网络宣传、品牌营销、赛事组织等方面做到全市一盘棋,结合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化改革,探索钓场管理利用模式创新。同时海钓公园公司将集建设、管理、服务于一体,通过海钓公园的开放经营,大力培育各类海钓经营企业、海钓俱乐部等,为各类海钓经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成为海钓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同时,海钓公园公司通过市场化经营,实现海钓资源的有偿利用。
四、强化行业自我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目前,我市海钓产业的发展处于“低、小、散”的状态,海钓船、海钓产业的管理主体也不明确,明显落后于产业的发展要求。应形成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管理的海钓管理体系。目前,普陀按照《普陀区海上小型船艇管理办法》,小型海钓船艇必须每年由海上小型船艇服务中心联合港航、海事、海洋与渔业局对该船艇进行年度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方可使用并纳入管理。探索研究普陀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政府引导,构建以行业协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海钓安全管理体系,赋予行业协会一定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身优势,落实安全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海钓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多元投入,增强产业扶持力度
海钓产业有“海上高尔夫”之称,是渔业结构调整,渔民转产转业的重要途径。目前海钓产业投入主要以社会资本投入为主,政府投资主要集中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市的实际,已设立财金基金、产业基金、海洋产业基金以及科创基金等,覆盖八大产业及我市支柱性产业。其中,财金基金已向相关主管部门开放优秀项目推荐渠道,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优秀项目,欢迎海钓相关企业主动接洽。我们也将及时对接省级产业基金,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渔资金对海钓产业的支持。
六、注重文旅融合,打造舟山品牌
作为海岛旅游向海洋旅游延伸的体验型、参与型旅游业态,休闲海钓已逐渐成为渔旅融合的综合性海岛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既可进入大众化消费领域,又可为中高端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我们将以海洋渔业、海岛渔村为基础,打造以海钓为主题的特色渔业乡村,以经典渔村、历史文化村落为载体,挖掘文化内涵,以新业态、新技术为手段,打造舟山海钓品牌。要依托我市独特渔业资源,举办一系列海钓赛事活动,将海钓赛事活动与品牌宣传营销结合起来,促进舟山海钓国际化、品牌化、市场化发展。要精心谋划,建设海钓产业综合体,集海钓文化、产业管理、船艇交易、会展论坛、赛事服务、会员服务、主题酒店、餐饮服务等,着力探索基地化运作、产业化发展,拉动特色旅游产业,形成舟山海钓全产业链,打响舟山海钓品牌。
感谢您长期来对休闲海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诚请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海洋渔业发展。
附件:
舟山市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清单
提案案由: 关于加大休闲海钓培育力度 促进我市特色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案 号:73040
提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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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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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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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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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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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主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财政局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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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办理时请逐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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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主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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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认识,促进休闲海钓健康发展。
2.完善并实施海钓管理办法,建议出台《舟山市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配套的管理制度。
3.创新模式,建议在舟山休闲海钓发展核心区域建设海钓主题公园;
4.多元投入,组建海钓产业发展基金。
5.绿色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费、海洋生态损失赔偿金和海域使用金等制度建设。
6.文旅融合,依托国际海岛旅游大会、中国海洋文化节等平台,提升浙江休闲海钓旅游品牌效应。
7.培育龙头,牵引产业健康发展,将普陀作为全市休闲海钓新业态的“龙头”进行培育。
8.在财政支持上、政策上助力舟山休闲海钓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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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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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逐步完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修改意见,使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完善。
2.建设海钓基地、钓场、数据库,提升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建设海钓基地,普陀区政府计划启动建设沈家门海钓基地;二是建设钓场地,探索建立钓场轮作制度;三是建设海钓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研究海钓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筹备海钓产业管理大数据平台。
3.筹建海钓公园公司,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筹划整合市及县区的力量组建海钓公园公司,在资源养护、钓场建设、网络宣传、品牌营销、赛事组织等方面做到全市一盘棋。
4.强化行业自我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探索通过政府引导,构建以行业协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海钓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多元投入,增强产业扶持力度。欢迎海钓相关企业主动接洽财金基金,也将及时对接省级产业基金,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我们也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渔资金对海钓产业的支持。
6.注重文旅融合,打造舟山品牌。举办一系列海钓赛事活动。精心谋划,筹建海钓产业综合体,集海钓文化、产业管理、船艇交易、会展论坛、赛事服务、会员服务、主题酒店、餐饮服务等,着力探索基地化运作、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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