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将协商民主明确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把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统一起来,对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判定一个国家的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不仅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不仅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选举民主是人民通过选举出代表进行授权委托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管理的制度,这是间接性的而非直接性的政治参与。选举民主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会产生在投票之后或非选举期间人民如何行使权利的问题。而协商民主则能使人民持续而直接地进行政治参与。“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协商民主已经渗透到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在政府决策的征求意见过程中,还是基层事务的群众自治中,协商民主日益活跃。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作为中国的执政力量,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而且是社会组织的核心。所以,协商民主的展开,不论是组织体系还是程序过程,都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在国家政治生活层面,中国共产党可以通过党的职能组织以及所团结的各民主党派,建立协商民主运作的组织与机制;在社会生活层面,中国共产党可以通过其基层组织及党所联络的各种社会组织,为协商民主运作建立覆盖面广、协调面大的组织与机制。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社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的强大动员力和整合力,是中国协商民主得以展开的重要政治基础。反过来,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协商民主则是在多样化社会巩固和发展领导地位的重要民主政治形式。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二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要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这三方面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贯穿”二字,即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特别是贯穿于政协委员民主监督之中,贯穿于政协委员的队伍建设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要让协商民主的优势得以真正发挥,协商一定要是“真协商”。首先,协商必须是事前事中协商,也就是在决策前、在决策的过程中进行协商,不能已经拍板了,事情已经做完了才搞协商。其次,协商一定要形成结果,要通过制度安排保证主要的协商都能达成某种共识,不能把协商变成各说各话的 “神仙会”,会议散了就算协商完了。再次,要保证协商出来的结果能管用,能体现在随后的决策中、工作中。不能协商的时候郑重其事,协商完了烟消云散,把协商的结果搁在一边,想怎么干还怎么干。做到了这些,协商民主自然名副其实、水到渠成了。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寓领导于协商之中。协商的过程,既是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的过程,同时也是让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事业常青的法宝,也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我们要用好协商民主这一有效制度安排,通过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扩大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