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成立由省领导挂帅,省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创新中心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确定目标,理清思路。在建设目标上,“十三五”期间在42个产业集群和重点行业内,建设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此基础上,争创1~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建设思路上,做到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开放合作,协同创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选择我省条件相对成熟,而且建设意愿强烈的地方或园区率先试点,重点探索创新中心的内部组织机制、运营管理模式和投融资方式,积累经验,然后推广。
因地制宜,选择模式。一是“权威机构领军”模式,联合省内创新链上下游企业,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二是“龙头企业发起”模式,支持由具有较强建设意愿的龙头企业联合发起,积极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商会协会等各类主体,共同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三是“现有平台升级”模式,将我省现有运营良好、具有较强技术实力的产业共性技术供给服务机构,进行升级改造,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四是“国字号分中心”模式。争取国家创新中心在我省组建“分中心”,提升我省产业集群整体竞争力。
加强考核,健全机制。加强对创新中心的日常评估考核,指导创新中心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建设运行、运营管理、资金投入、收入形成、收益分配等机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