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初探
普陀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初探

作者:张禾波  发布时间:2017-06-27   浏览次数:

         近年来,普陀区政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不断谋求民主监督新成果,为普陀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力求“规”而“范”,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民主监督要取得效果,很重要的一点是建实制度和机制,这是前提、更是保障。普陀区政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政情社情通报制度、意见建议反馈制度等。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普陀区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政协舟山市普陀区委员会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若干规定》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进而推动了民主监督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注重“融”而“活”,丰富民主监督方式
         既要充分运用传统监督形式,切实发挥提案、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和特邀监督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也要不断丰富民主监督新方式。近年来,我们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完善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一是改聘为派,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通过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参加单位派遣暗访组等形式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使民主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切实有效。例如,委派民主监督员对浦西大桥及接线工程进行民主监督,出具了《浦西大桥及接线工程民主监督工作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大桥的最终通车贡献了智慧力量。二是坚持把民主监督工作融入到政协日常工作中去。通过开展专题季度协商等,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2016年,就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开展专题协商,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三超”、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得到了区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肯定。三是政协民主监督牵手新闻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协同参与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协组织优势和媒体资源优势,从而让民主监督成为舆论监督的新闻源,使民主监督更具权威、更具影响、更具实效。
         三、探索“特”而“新”,创新民主监督载体
         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视察与评议相结合等新的监督形式,选择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的焦点热点问题,组织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或专题评议,作为对各部门、单位的班子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不断扩大民主评议的影响力和监督效果。 2015年,围绕城市社区减负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组建民主评议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形成了民主评议报告,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区政协的工作汇报,并对民主评议报告进行了批示,使深化社区减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意见建议列入职能部门考核内容等工作得到落实,城市社区减负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四、坚持“少”而“精”,增强民主监督质量
         要选择好监督领域、监督事项,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造成监督上泛而广、泛而散,到头来不深不精,成了“水上漂”,走过场,没有真正发挥民主监督应有作用。近年来,积极针对“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尤其是开展“三级政协联动、万名委员同行、助推‘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建设”专项集体民主监督以来,先后8次对全区“垃圾河”“黑臭河”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累计组织21个暗访小组42次对全区各镇、街道垃圾河治理情况进行暗访,为加快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提出了130多条具有建设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五、突出“准”而“实”,提高民主监督成效
        坚持调研在先监督在后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敢于监督面对问题不回避,善意批评不遮丑不护短,使监督意见“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真正有用、管用、实用。近年来,先后选取舟山群岛国际邮轮码头建设、杉杉生活广场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鲁家峙海洋文化创意园区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12个课题,累计派遣民主监督小组12组、委员80余人次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90余条,为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许多创新性思路和务实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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