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美丽海岛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我市美丽海岛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作者:周永伟  发布时间:2017-02-21   浏览次数:

    从2011年开始,我市以“美丽海岛,自在舟山”为总目标,开展实施了美丽海岛建设工程。五年来,有100个渔农村社区(村)完成创建,其中精品社区(村)59个,特色社区41(村)个。“农村让城市更向往,海岛让心灵更自在”已成为现实。

    但调查发现,我市美丽海岛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投入机制有待完善。我市各涉农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紧密,存在支农资金投入渠道不一、资源相对分离的现象,涉农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未能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建设品味有待提升。部分规划接地气不够,落地性不强;部分社区(村)建设主题不突出、建设重点不明显;渔农村特色文化尚未得到深层次挖掘,乡村文化品位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群众主体有待加强。作为主导的政府扮演了主体的角色,多数村民仅仅充当配角,在建设过程中参与热情不高,甚至不支持、不配合建设工作。

    为此,建议:

    一、配强配好干部,推动理念更新。“十三五”期间是我市推进美丽海岛升级版建设的关键时期,而社区(村)“一把手”则是工作落实的核心,要切实配强配好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同时,举办美丽海岛升级版建设研修班,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针对性培训。

    二、完善管理体制,构建工作体系。完善并明确市级层面、县(区)层面、乡镇(街道)层面、社区(村)层面在美丽海岛建设上的管理职责,构建清晰高效的管理体系。编制《全市美丽海岛升级版建设专项规划》,并制定《全市“十三五”期间美丽海岛升级版建设行动计划》。整合各单位(部门)力量,持续发展新渔农村建设,确保老百姓能共享美丽海岛建设成果。

    三、发挥主体作用,破解资金瓶颈。在“三必须”上下功夫,即规划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美丽海岛建设必须纳入村规民约,必须有相应的发挥作用的平台或抓手。在整合相关资金向重点区域集中的同时,引导各县(区)在示范性建设中,至少推出一个项目,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美丽海岛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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